走五小時的路去買腳踏車 2003/4/24那天 照片右下方就是我的腳踏車
到了亞特蘭大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先解決交通工具的大事。在美國想出門做事,沒汽車開就完全沒辦法出門。
我想了一個便宜的方法,就是買一台腳踏車。
於是,到亞特蘭大的第二天一早,問了離住宿最近,有賣腳踏車的大型TARGET超市,竟然在32公里遠。
豪不考慮地,立刻穿上鞋往TARGET走去。
32公里,是台北到中壢那麼遠。天哪!穿著僅帶的一雙皮靴開始走著,途中看到路邊一家咖啡店門外坐著一位女士,上前問路確認我是走對了方向。女士在我離開一陣子後,大聲向我喊說:「It's a long way.」,像是提醒我這外國人去叫車坐吧。
快走走了五個小時,看到大賣場了,心中沒有喜悅,除了兩腳底像是起泡有點疼痛外,超過用午餐時間很久,肚子餓到令人不舒服的地步,腦筋想著,是自己要來亞特蘭大的,命運中自有我要承受的事物。
認命倒是我的好個性,大賣場中一輛藍色、十五段變速,看來陽春的普通款式(沒有避震器、碟式煞車),恰合我的需要,要價120元,於是買了。
回程用走到酸硬的雙腳,騎著剛買的新款單車,心情雖有點喜悅,兩腳肌肉的疼痛感覺卻壓過了擁有新車再也不用徒步的欣喜。
不用再徒步了,明天將會有新的開始。


